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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“油”款僵局,守诚信底线——汉寿法院柔性调解守护营商生态

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· 常德
发布时间:2025-12-10 | 点击量:8477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毛轶澜

“没想到案子到法院还能调解!欠款追回来了,和客户的关系也没闹僵。”近日,某加油站负责人在汉寿法院蒋家嘴法庭调解室内舒展了眉头。困扰其近一年的83287元加油款,经法院与司法所合力调处,不到一个月便圆满化解,双方握手言和。

2023年1月至5月,龚某某多次到某加油站加油,采取“结算部分、赊欠部分”的方式支付油款。2024年2月11日,双方对账确认龚某某尚欠油款83287元并出具欠条,承诺在当年3月至12月底前付清。但期满后经加油站多次催讨,其均以各种理由拖延,款项回收陷入僵局,加油站无奈诉至法院。

立案后,承办法官与驻庭调解员沟通案情,明确调解方向。“此类纠纷不仅关乎个案款项回收,更直接影响辖区营商环境的诚信根基与小商业者的经营信心。”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司法所,共同走访龚某某居住地,核实其经济状况、拖欠原因及真实履行意愿。经调查确认,龚某某并非恶意拖欠,而是因近期资金周转临时困难导致未能如期履约。

掌握关键信息后,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至法庭调解室,采用“背对背”与“面对面”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调解。一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,向龚某某严肃释明拖欠款项的法律责任及对个人信用的不良影响,引导其正视履约义务;另一方面向加油站坦诚告知龚某某的实际困境,从维系客户关系、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进行耐心引导,为双方搭建理性沟通的桥梁。

经多方疏导协调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龚某某分期支付所欠的83,287元油款,每月给付某加油15000元,直至款项结清。该方案既为债务人预留了合理履约缓冲期,又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可预期的实现路径,实现利益平衡共赢。

“要是龚某某反悔,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,我岂不是又要来起诉?”加油站代表人仍有顾虑。承办法官当即释明,双方可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,若龚某某未按约定履行任意一期给付义务,加油站无需另行起诉,可直接依据司法确认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。这一答复彻底打消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,吃下“定心丸”。“都是熟人,实在不愿因欠款对簿公堂。”案涉当事人龚某某坦言,“感谢法院给了我诚信履约的机会!”

该案的成功调解,是汉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理念的生动实践。针对涉小微企业纠纷,汉寿法院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先,主动延伸司法服务,联动辖区司法所、基层治理力量精准查清事实,以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方式根源化解矛盾,快速兑现企业合法债权、保障其生存发展空间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
责编:周萌

一审:周芝华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